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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Q日志:十八岁成长历程

来源: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:2008-5-1 22:49:24 
高三的那年,我刚好十八岁,步入了花季雨季,一夜之间忽然发现自己着实是大人了。开始成熟起来,成熟就是大人的标志,因为我开始爱逗小孩子玩,开始体贴辛劳的母亲,开始多愁善感了……

这所有的一切,说明我确乎告别了孩子时期,以前从未有过这种感觉,把它告诉给最亲密的朋友,他建议我学抽烟学酗酒,说烟和酒是大人的象征;可我总是爱不起来。一天夜里,独自沉思,想到烟和酒便自惭形秽,叹惋这辈子既不会烟也不会酒,着实难过了一场。

朋友说:“长大了,就得谈恋爱。”我相信他是对的,青年人都成双成对在路上来来去去。朋友给女友送花献爱,令我羡慕不已;自己还在人海中徘徊,没有合适的人选;苦苦地在脑海里搜索了一番女性的名字,又失落了;诺大的世界,竟没有一个她容纳我的花。我抗议!不公平。丘比特对我说:“粗人借问遥招手,怕得美人绕道走。”真是急死人了,没有女性的朋友,就不算真正的大人。原来我的美貌可以吓死钟馗,所以去店里买了个发型。班里的“美眉”尖叫声此起彼伏,说我“装帅,卖酷。”要命!难怪朋友讲我天生是当屠夫的料,形如李逵,貌似张飞。后来我得到一句名言:“如果你不懂爱情,就别去谈恋爱。”

是的,我不懂爱情。我以为恋爱是为了结婚,结婚是为了叫人替我洗衣裳。算了,我决计不再谈恋爱。

我不知道如何才能出名,像我这样才华横溢的人,真是英雄无用武之地。杂志上有征文启示——诗歌小说,文体不限。我认为散文没意思,小说太低俗,因此我学着写诗——爱情的诗歌。别人看不懂说很晦涩,我当然要申辩是朦胧。反正朦胧和晦涩都是一码事,没有区别。如果你是名家,晦涩人家也说是朦胧美,因为这个世上人云亦云的人太多了。错别字和通假字差不多,无须斤斤计较;重复啰嗦和比兴强调一样,都是重复抒情。可惜我的杰作久久不能登台亮相,甚么编辑是伯乐,有眼不识泰山,怀才不遇呵!别人说我色盲,我颇不理解,红与绿都是灰灰的一片,干嘛分得一清二白。

元旦晚会上我登台表演。说实话,我这样二流的演员配三流的观众,真是抬举他们了,可他们偏偏喝倒彩。关健字眼我当然会情不自禁跑调,走音是一种艺术,懂吗!我扭扭脖子甩头发,那是很酷的动作。

班里的女生那里,有个“帅哥评选委员会”。我偷偷查了下自己的“档案”,我的妈!第一?倒数的。气煞我也,找她们评理嘛——算了,浪费口舌,不跟她们一般见识。对了,文人的名言——“妇道人家,头发长,见识短。”阿Q大师说过:“秀才是第一,我不也是第一么?”这样,我就稍稍有了点安慰。

我发现自己想出名时不出名,不想出名偏出名。不知校方何时把我的肺腑之言(情书)给拦截了,幸亏署名只写了个W,这么一来,成了女生寝室的“红人”。不过臭名远扬也确实好处很多,凡是我走的路上,女孩子们都躲藏了起来,这多半是女性的艺术。委实让我高兴了好几天,我总算是个人物了。

从此我便得了个美名——阿癫。横竖不要钱,便欣然接受。我的情诗也跟着升了官,其名曰:“癫诗”。直到有一天,我的“癫诗”在报纸上刊登了,女性的眼光才有了十分的改变。

花雨季节,多梦的季节,青春故事,是我一辈子的珍存。迈着大步,我从十八岁走来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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